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原巢湖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我省成立较早的高职院校之一。2011年8月安徽省行政区划调整后,2012年4月,教育部批准巢湖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目前是合肥市唯一的一所市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省教育厅确立的安徽省首批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之一,是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是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是安徽省第一届文明校园。2018年8月起,学校已形成“一校两区”办学格局。合肥汇心湖校区坐落在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与关井路交汇处;巢湖鼓山校区位于巢湖市姥山南路。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助理辅导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9年我校面向校内外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含助理辅导员),合肥校区和巢湖校区各10人。
二、岗位性质
劳务派遣辅导员和助理辅导员。
三、岗位职责
(一)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二)指导党团和班级建设;
(三)开展学风建设;
(四)开展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六)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七)组织开展校园危机事件应对教育;
(八)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九)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
(十)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为2800元(含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考核工资1000元),专职辅导员通信费、夜晚入住学生公寓补助费等专项津贴700元,合计为3500元,每学年按12个月考核发放。
五、应聘条件
1.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无违规违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团结合作的良好品质,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能自觉服从学校安排,根据学校要求夜晚入住学生公寓,加强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具备相应职业素养与技能,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在校后二年曾荣获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双优”生之中的任何一项(特别提醒:首先录用中共党员身份的考生,为劳务派遣辅导员;如中共党员身份考生数量不足,再择优录用非中共党员身份的优秀考生,作为劳务派遣助理辅导员)。
6.有辅导员工作或高校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由工作学校提供证明);拥有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六、应聘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发送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在网页右侧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劳务派遣辅导员应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和个人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招聘邮箱(1947907972@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辅导员报名材料",如“合肥××学院张强应聘辅导员报名材料”,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17∶00。
申请材料包括:
1.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劳务派遣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2.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双优”生等证明和证书复印件一套;
4.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二)参加学校考核资格审核
笔试当天进行现场审核及确认,由工作人员根据招聘条件查验每位笔试人员的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双优”生等原件,并进行应聘校区确认。审核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上午8:00——9:30;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等考核,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设笔试和面试二个环节。
1.8月26日上午10时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8月26日下午3时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按考生所选择的工作校区择优确定拟聘辅导员候选人。
4.组织候选人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
(五)签约
拟聘人员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与学校签订承诺书。
七、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551-82363029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551-82363152
吴老师 电话:0551-82364327
九、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审计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