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2019年选派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94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至8月23日,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新县2019年选派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新县县委办公室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2019〕43号)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结合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新县2019年拟选派94名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到乡镇和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本次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审核记载为准);
4.学历:具有中专(高中、职专、职高)及以上学历;
5.选派范围: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的人员;
6.近三年(2016-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身体健康;
8.具备选派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选派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选派程序
本次选派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选派等步骤进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员报名,可以免除考试,直接进入后续环节。
三、报名时间、方法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选派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北畈健康大道)。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年龄与人事档案审核记载不一致的,需提供人事档案相关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张报名表贴2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新县2019年选派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由机构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审查签字。
3.报考人员按照选派公告公布的乡镇和街道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乡镇(街道)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选择免除考试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报考人员,无需选择乡镇(街道)岗位,不占用本次选派的岗位数,待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空编较多的乡镇和街道工作。各乡镇(街道)报考人数信息将实时公布。
4.本次选派报名人数与该岗位选派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选派人数。已经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改报其他乡镇(街道)岗位。
5.本次选派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派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选派乡镇和街道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派资格。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四、考试
本次选派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一)考试时间:2019年9月1日上午9∶00—11∶00(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选派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个乡镇(街道)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参加工作时间较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参加工作时间也相同,则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政治面貌也相同,则按照出生年月较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拟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乡镇(街道)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通过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结合乡镇和街道工作需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选派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拟选派乡镇(街道)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选派人员。拟选派人员名单将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信阳人事考试网、红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选派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影响选派情况并调查核实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新选派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乡镇和街道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选派资格。
八、待遇与管理
本次选派到乡镇和街道工作的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选派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供给渠道不变,待遇不变,在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选派人员借出或调走。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选派人员在服务内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除新集镇和金兰山街道办事处)。服务期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者,纳入乡镇和街道全供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恢复其原经费供给形式。
九、组织与领导
本次选派工作是在新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由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牵头,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
十、纪律与回避
本次选派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确保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选派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规范。坚持公示制和回避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派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派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0376—2986511(新县人事考试中心)
0376—2967103(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二)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nxxrsj.gov.cn)、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是本次选派工作的专用网站。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中共新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