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公务员局 巴中市巴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巴中市巴州区应急管理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巴中市巴州区执法监察大队(中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8名,均为区级机关参公编制,具体职位和相关要求等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面向全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选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业务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安全工程、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危化、矿山相关专业毕业,或直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达两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内应参加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机要涉密人员等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每日09:00-12:00,15:00-18:00)。
1.填写报名表。报考者根据职位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下载《巴中市巴州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准备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供资格审查时用。
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者带上填写完整的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寸标准证件照3张和选调职位要求的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复审。
报名地点为巴中市巴州区应急管理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巴中市巴州区文庙街109号),联系电话:0827-5237189
本次选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与选调的资格。
3.发放准考证。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4.职位调整。选调职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职位选调计划。
四、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1科,分值100分。考试范围包括实事政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机关工作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其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分值占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2019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巴州区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名额与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职位选调名额,综合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巴中市巴州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个人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而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调机关提出。
六、公示及调动
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区应急管理局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议以后,区公务员局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待遇,职级公务员转任相应职级。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干部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公务员局、巴中市巴州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7-5229751 5229712(区公务员局)
0827-5237189(区应急管理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
巴中市巴州区公务员局
巴中市巴州区应急理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