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4名。选调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需符合选调职位要求(见附件1)。
(四)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其研究生、本科学历均须为全日制。
(五)试用期满并已转正定级;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3.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uangbingding@szpsq.gov.cn。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个人签名的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的扫描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然后上传扫描件,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扫描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3.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办择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4.咨询电话:0755-2831891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当比例低于1:5时,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安排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拟选调职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取消该选调职位。
参加面试人员,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当比例低于1:5时,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安排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拟选调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取消该选调职位。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
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以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我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选调职位无体检合格人选时,取消该选调岗位。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我办将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组织鉴定。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我办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坪山区委组织部审批。
(六)办理调动手续
坪山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11月18日。
(二)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