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昭通市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公务员选调办法(试行)》(云组发〔2016〕16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选调办法(试行)>的通知》(昭组通〔2017〕13号)的有关规定,昭通市审计局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择优任用。
二、选调范围
昭通市范围内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上述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含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选调范围。
三、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公务员选调办法(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参加选调正科级岗位的,应当在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担任七级及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参加选调副科级岗位的,应当在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担任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参加选调的,应当在市属国有企业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在县(市、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县(市、区)管干部。上述人员需任职满2年以上。
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选调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具备管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
(二)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三)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7日。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五)报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相当层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职位及计划数
中共昭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1名(乡科级正职),昭通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乡科级副职)。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报名人员要符合报考岗位的职位资格条件。如所报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将不予开考。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昭通市审计局组织。
1.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昭通市审计局人事科【昭通市昭阳区北部新区昭通大道昭通市审计局三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2. 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昭通市公务员公开选调报名表》《昭通市公务员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昭通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原件各一份;
(3)相关任职证明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注 “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3. 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公告,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选调岗位。
(二)笔试。
笔试由昭通市审计局具体负责,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选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的考前培训。
1. 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昭通市审计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2. 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岗位排名计算。
笔试岗位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类推。
(三)面试。
1. 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选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不足1:3的,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选调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 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昭通市审计局组织。
3.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由昭通市审计局负责组织,主要评价参加选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励情况、人岗匹配程度等。
(五)进入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之和,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察人选。公开选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察工作由昭通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了解。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考察情况等,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等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等情况,将在“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zt.gov.cn/)公示。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由拟选调人员自行体检,并向昭通市审计局提交体检合格材料,方可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八)选调人员审批和公务员登记。
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呈报有关审批材料以及干部档案等其他材料;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选调人员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任职、工资手续;选调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职级或职称安排工作。选调人员2年内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实行任期制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zt.gov.cn/)了解公开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不上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按有关规
定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选调工作在中共昭通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70-2139026(中共昭通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870-2239003(昭通市审计局人事科)
附件:
1. 昭通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 昭通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 昭通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
4. 2019年昭通市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昭通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