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是区委、区政府统筹社会治理的实体性工作机构和综合性工作平台,集区智慧城管中心、区社会管理信息中心、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网络问政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谈、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详见岗位需求);
3.宁波大市户口(便于接听热线),熟练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强;
4.“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指1999年11月25日及之前出生至197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之间;户籍要求以2019年11月25日时所在地为准;学历证书需在2019年11月25日之前获得;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体岗位需求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9:00--12月4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9年江北区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报名咨询:张老师 ;电话:87281967。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9年12月5日-- 12月6日;
2.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综合管理岗位和座席员1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3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座席员2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2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1.时间:2019年12月10日9:00-17:00;
2.考生可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2019年江北区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审核查询,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9年12月12日9:00—12月13日17:00;
2.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 “事业招考——考试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初定于12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4.综合管理岗位和座席员1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座席员2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六)资格复审及面谈
1.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约笔试后第二个星期,请关注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栏目);
2.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用人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面谈,面谈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由此产生名额空缺,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七)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约资格复审及面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请关注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栏目);
3.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4.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八)体检及考察
1.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3.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违法犯罪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者公示5天;
2.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在办理手续时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收入待遇按照江北区编外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3.合同与劳务代理公司签订;
4.相关公告将一并发布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01149/index.html
5.本招聘公告由江北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