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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40人公告

来源: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2-09 22: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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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根据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协作精神和组织、实践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对口。
    3.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其中,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岗位要求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18日。
    4.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考察前出具。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规培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9年12月18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安排招聘计划240个,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三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潍坊市人社局 http://rsj.weifang.gov.cn/)、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潍坊市卫健委 http://wsjkw.weifang.gov.cn/)和各招聘单位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18日11:00—12月21日11:00
    考生登录潍坊市人社局网站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本公告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考生补充。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8日11:00—12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街新华路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初审通过的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高层次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及现场资格复审
    招聘条件明确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和面试均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岗位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或直接考察)后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及复印件(A4纸复印,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要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三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二级学科名称“内科学”,遇到此种情况,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三级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客观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3.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4.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材料、现场情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本次招聘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根据潍坊市编委会《潍坊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办法》(潍编〔2019〕3号)规定,对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给予专项编制保障。
    六、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见《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8272090
    潍坊市卫健委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6396号,联系电话:0536-8097653
    监督电话:0536-8090329
    附件1.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三批)
    附件2.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附件5.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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