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肃州区委办公室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省市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相关规定,经区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区委办公室公务员岗位秘书3名。
二、遴选原则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竞争择优、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遴选范围
从全区各乡镇、街道、区属部门(单位)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遴选。
四、遴选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扎实的政策理论水平、合作共事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尚在试用期内、规定服务期内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本次遴选采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对符合遴选条件的干部,各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审查把关,慎重推荐。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星期六、星期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肃州区委办公室130室
联系人:要俊珊 0937-2614322。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提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单位出具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函》(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有主管局的,加盖主管局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和单位推荐意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遴选资格并通知本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酌情减少遴选人员数量。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函告组织人事部门。
(三)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文写作能力、分析问题思维以及政治理论素养。
2.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3.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区委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现实表现、公文写作、个人综合素质、年度考核奖惩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30%),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员,书面征求纪委监委、公安、信访等有关部门意见,经区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拟遴选对象。
遴选的成绩通过肃州党建网公布。
(六)公示和选调
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区委办公室和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肃州区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