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2018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法院通报称,当地法院于14日审理一起组织公务员考试作弊案。多名涉案人员以阿拉善左旗为基地,向参考者传输试题、提供作弊设备。
公诉机关查明,2017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考试前,韩某某(在逃)、常某某、吴某某、阿某甲、邰某某、孙某某、何某某、阿某乙等人经预谋,认为阿拉善左旗地区偏远,在公务员考试中容易作弊,故将作案地点定为阿拉善左旗,并向每位报名的考生收取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酬劳。
在随后的作弊行动中,上述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分别负责招生、提供作弊设备、传输试题等事项。
公诉方指出,上述人员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致使国家有关考试公信力受到损害,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途径,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用刑事法律之手,斩考试作弊之疾,对于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净化社会风气,培育国民诚信意识具有重大意义。
当天法庭宣布休庭,法院宣布将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