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公告
一、招聘名额
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沟通、应变能力,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共道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官)、公安英烈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等情况,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4.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按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图均为5.0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色盲、色弱等。
6.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官)、警察类院校和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的;②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③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⑥有家族精神病史的;⑦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步骤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46号),五楼综合情报中队办公室。
报名时间:正常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节假日除外。
2、携带材料
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本人有效证或者户口簿、学历证书、军人复、转、退证明。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满三个月,按规定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享受六险一金(六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失业险、疾病住院补偿医疗险、交通团体意外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待遇。
3、统一配发服装(参照服装管理办法)。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谢先生 13507575201;朱女士 18259899216。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