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招聘公告
为健全和落实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促进残疾人平等参 与共享,现就我区公开招聘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从业 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从业人员40名(具体岗位 及基本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新洲区的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 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的大龄失业残疾人(男性年满 50 周岁、 1970 年 1 月 1 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满 40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及以前出生)、失业无业残疾人、严重丧失劳动能力 的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家庭及一户多残家庭的配偶或子 女。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一户多残家 庭和大龄失业残疾人中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
(二)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或残疾人的配偶、子女。
2.残疾人本人报考的:具有新洲区户籍,持有新洲区残 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在就业年龄段的 残疾人。
3.残疾人配偶或子女报考的:具有新洲区户籍,且配偶 或父母持有新洲区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其中,男性年龄在 45 周岁以内(197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 生);女性年龄在 40 周岁以内(198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 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新洲区全日制残 疾人就业援助岗位一览表》中的岗位人员基本能力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吸毒史的;
2.有传染性疾病的;
3.未与其他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全日制岗位工作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1月12日(上午 8:30— 11:30,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根据报考的岗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 的街镇残联报名。其中,区残疾人辅具站仅限户籍地和居住 地在邾城街的残疾人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配偶、子女报考。 报名地点设在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
请报名人员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岗位。确认 报名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 3 张;
6.现场填写《新洲区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报名 表》。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 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资格经初审、复审通过后,将以公示或电话等方 式通知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请考生 务必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1.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 100 分。笔试具体时间、 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考生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3.笔试加分因素: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和 大龄失业残疾人中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笔试成绩加 3 分。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各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 1:2 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在区残联和各街镇残联办公地点发布 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要 求等。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表达 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
4.综合成绩的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 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
5.考生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 试,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 选。若综合成绩末位存在并列人员,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 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区残联会同各街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 想政治和平时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对象,由区残联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 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街残联对拟聘 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 区残联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 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 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 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 进行递补。
八、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1.由第三方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 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2.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者可在规定限 期内续签,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劳 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的规定 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3.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标准原则 上不超过新洲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最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确定。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 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等事宜, 将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残联和各街镇残联办公地点公 开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三)咨询电话
区残联:86918942
区人社局:89350683
各街镇咨询电话见附件 1
请于工作时间段(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内拨打。
附件:1.《新洲区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情况一览表》
2.《新洲区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报名表》
武汉市新洲区残疾人联合会
武汉市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
附件 1:新洲区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 2:新洲区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报名表
以上信息由本人填写,并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包括复印件)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