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阳市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宛编〔2019〕36号)的单位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南阳市机动车污染监察大队拟选调1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主要从事机动车污染相关执法工作。
二、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13个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中,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人员。
(二)选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供事业编制,聘用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执法工作强度大,有夜间及节假日执法任务,需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有3年以上环保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选调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公布选调数额、选调条件及选调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0年1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17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在市生态环境局1712房间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前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时本人需持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聘岗登记表复印表或工资表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编制性质、人员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沟通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最后1名分数相同,则现场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选调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61388100
监督电话:61388087
附件:2020南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0南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出具证明模板.docx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