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德保县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德保县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共青团的工作,年龄为18-35周岁(1985年2月12日至2002年2月12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的合法公民,性别不限。
2.遵纪守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应聘岗位相关素质、专业、技能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团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附后),连同扫描后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技术证书(如有)及近期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注明“姓名+应聘材料”后,发至团县委邮箱:dbgqt@163.com。
四、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团县委结合聘用岗位实际及应聘人员专业特长等情况,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定面试人选,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面试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由团县委负责组织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技术操作技能等。
(三)面试评定。对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七、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八、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团县委在单位公开栏及德保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聘用人员与共青团德保县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给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可办理续聘手续。
(四)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责。
(五)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招聘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程序办理,不得弄虚作假。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者,依法严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须确认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咨询及监督电话:0776-3822674。
(四)本公告由团县委负责解释。
附件:共青团德保县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共青团德保县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