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宁乡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宁乡市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需增补的120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招聘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四肢健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35周岁以内是指1985年3月17日后出生,40周岁以内是指1980年3月17日后出生(限报考A33手足外科、A34介入治疗岗位);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宁乡市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6、全日制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表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7、具有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即为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人员,原则上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毕业证原则上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8、2017年9月1日前毕业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影像学类及2019年9月1日前毕业的护理类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方可报名;
9、本市卫健系统编内人员不纳入报考范围。与本市卫健系统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未满三年的不纳入报考范围。在2018年、2019年宁乡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中考核(技能操作)后放弃或录用后未满试用期放弃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2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2名、定向委培医学本科生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宁乡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相关高校校园网等媒体同时发布。
七、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市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1)填写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2)上传个人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照片、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请上传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带有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7:00。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13日10:00至4月18日12: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4月22日17:00至4月25日8:30。
报考A类岗位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考生报考B类乡镇(中心)卫生院岗位无需打印准考证。
5.考生报名后由市卫健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6.开考比例:
(1)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B类岗位为紧缺急需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需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低于5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3)C类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实际参考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低于5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7.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考核(技能操作)。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及宁乡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示、公告及考务信息。网上报名之后,各时间节点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确定。
八、笔试
1.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报考A类岗位考生。
(2)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报考B类乡镇(中心)卫生院岗位考生。
2.其他考生笔试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4月25日9:00至11:00进行,笔试地点为宁乡市玉潭中心小学(春城北路),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主要内容:所报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成绩查询:2020年4月29日12:00,考生可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4月30日上午9:00-12:00至13:00-15:00可到宁乡市卫健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4月30日下午16: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249号宁乡市卫健局506室,咨询电话:0731-87883768)。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现场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及具体安排于2020年4月30日17:00在宁乡人才网公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于2020年5月7日(9:00-12:00,13:00-17:00)进行,地点为宁乡市卫健局六楼会议室。
2.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1)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和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报考B类乡镇(中心)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2)其他考生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因报考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考核)。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于5月7日17:00在宁乡人才网等报名网站公布。
4.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填写好个人信息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学校教育网打印的成绩单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十、考核(技能操作)
1.时间和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技能操作),《入围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等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考核时间暂定于2020年5月16日(以考核通知为准),考核地点设宁乡市玉潭中心小学(春城北路)。
2.内容:所报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
3.方式: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技能操作按2:8的比例合成考核(技能操作)成绩。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当场公布成绩。
说明: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报考B类乡镇(中心)卫生院岗位考生和其他报考B类乡镇(中心)卫生院岗位经笔试入围的考生一同进行考核(技能操作)。
十一、成绩合成
1.报考A类岗位考生的考核(技能操作)成绩即为总成绩。
2.报考B类乡镇(中心)卫生院岗位考生的考核(技能操作)成绩即为总成绩。
3.报考B类市直医院岗位考生和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技能操作)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4.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考生考核(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情形,则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临床岗位人员需检查药物过敏和其他职业健康禁忌证,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待考生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怀孕考生考察一并进行)。考察由市卫健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走访、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于2020年5月30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市卫健局,资格终审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在体检、考察递补环节中,报考C类岗位和B类市直医院岗位的考生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报考A类岗位和B类乡镇(中心)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具备卫生技术高中级职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其他的顺序优先;经以上两种情况排名仍相同的,则增加一轮结构化面试确定入围对象。
十四、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卫健局审查,报市人社局终审后下达录取批复,并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首聘期3年,三年内未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执业资格的,一律解聘。聘用到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全日制本科生转正定级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1万元。
4.对考核(技能操作)后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十五、相关规定
1.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进入考核(技能操作)环节未被录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纳入卫健系统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范围。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乡市卫健局、宁乡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731-87883768(市卫健局人事科)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监 督 电 话:0731-88980725(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81728(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
0731-87857725(市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