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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事业单位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公告

来源:文昌市人民政府网     2020-03-19 2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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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解决我市卫生管理人才紧缺问题,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招聘文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至35周岁是指在1985年3月19日至2002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至2020年4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从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中下载报名表等相关资料,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全部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本人自身条件选择岗位。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08。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户口簿(本人详细信息页);
  (2)身份证正反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6)报考需要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和单位的资质证明;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
  (9)从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中下载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并填写《文昌市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且,亲笔手写签名后上传)。
  4.报名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全部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本人自身条件选择岗位
  (1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
  (2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4)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在报名时间内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4月3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45)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笔试开考比例1:3,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改报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随时积极关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关于笔试准考证等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形式和计分方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相关知识。
  ②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⑤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⑥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①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1:3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④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⑤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计分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与面试成绩一并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文昌市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7.考生需到资格审查现场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民医院配合。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八)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监督电话等。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委编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9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0898-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七、本方案由文昌市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3230838、0898-36382885
  网站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接听时间:工作日早上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附件:文昌市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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