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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陇西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请示县委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部分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共6名,不设具体职位,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出机构工作。
二、遴选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依法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中央和国家、省、市驻陇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干净、担当作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截止2020年1月1日)。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审计、财会、法律、中文及相近专业,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税务、财政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结果(除试用期外)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陇西县政府网、陇西纪检监察网、陇西党建网和陇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2.地点。县政府统办楼四楼(县纪委监委408室)
本人填写《陇西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表样从陇西纪检监察网“下载中心”、陇西党建网“干部工作”下载,双面打印一份。《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统一审核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并携带相关材料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门公章);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
3.资格审核。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初审,并委托组织、编制部门对报名人员公务员身份和在编在岗情况进行核查,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4月7日至4月8日期间登陆陇西纪检监察网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名额比例未达到3:1,视情况减少遴选名额。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0年4月10日到县政府统办楼四楼(县纪委监委408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测试卷》,主要测试纪检监察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行政职业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陇西纪检监察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遴选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依次递补。
2.考察。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派出3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遴选的情形。落实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要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干部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
(六)公示、试用和选调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对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陇西县政府网、陇西纪检监察网、陇西党建网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有关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试用3个月。对试用期内收到反映存在影响遴选并查有实据的问题,取消遴选资格。
3.选调。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对遴选试用人员进行测评,表现良好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自愿放弃遴选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公告在陇西县政府网(http://www.cnlongxi.gov.cn)、陇西纪检监察网(http://www.lxjw.gov.cn)、陇西党建网(http://www.longxidj.gov.cn)和陇西电视台发布,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联系及咨询:县纪委监委组宣室 0932-6625904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干部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或未明确事项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陇西县纪委监委 中共陇西县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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