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医院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濉溪县医院是集医疗、教学、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1329张,拥有直线加速器、全套康复设备、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等国内外先进医疗设备。医院拥有3个安徽省重点特色专科泌尿外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2个淮北市重点专科普外科、呼吸内科,2个淮北市特色专科耳鼻喉科、新生儿科,6个市级质控中心医疗文书质控中心、临床路径质控中心、普外科质控中心、肺癌质控中心、结核病质控中心、老年病质控中心,6个院级重点专科内分泌科、感染性疾病科、妇产科、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骨科。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临床医务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共73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其他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要求以《濉溪县医院2020年春季招聘岗位和名额》为准(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邮箱号:272599759@qq.com
(三)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
下载《濉溪县医院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历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规培毕业生毕业证、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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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2020年3月21日。
2.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在校(单位)表现等。为保证网络面试公平公正,面试现场不得有任何提示信息。
(2)面试开始前由考官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接通视频电话后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连续拨打三次视频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考官
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
(六)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濉溪县医院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复审。
六、聘用
(一)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工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技人员及研究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给予转正定级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临床医学等专业的新聘人员,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连续两个考试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将终止聘用。
(四)2020年毕业的考生,应于2020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原件,将终止聘用。2020年毕业的护理考生,应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供护士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将终止聘用。
七、招聘工作要求和纪律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登陆安徽省濉溪县医院网站查阅或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安徽省濉溪县医院网站查询。
(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一)咨 询 电 话:0561-6091021(县医院人事科)
(二)监督电话举报:0561-6078990(县医院纪检科)
0561-6063803(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三)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2020年3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