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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麻醉医师公告
为强化我县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建设,充实专业力量,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县妇幼保健院拟从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麻醉医师1名。
一、选调方式
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县妇幼保健院麻醉医师
三、公开选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如工作年限不足三年,据实际工作年限提供相关材料。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
6.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3个月(含)以上麻醉进修经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调方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在总成绩中占60%和40%(笔试占60%,面试占40%)。最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择优选调。如经资格审查后,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在3人(含)以下,直接通过面试、考察确定选调对象。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0日— 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太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太湖县晋熙镇法华路249号,联系人:王昌怀 ,联系电话:0556-4162329)
3.报名时须提供: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4)二级及以上医院3个月(含)以上麻醉进修经历证明(工作单位或进修单位出具);
(5)诚信承诺书(报名现场签订);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通迅方式(如因通迅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记入本县选调考试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笔试
按照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决定的笔试方案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方案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决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在进入考察环节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再行复审,复审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相应递补。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勤、能、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
(五)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因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拟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拟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调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应考察并予公示。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太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附件: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麻醉医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太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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