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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田林县2020年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为确保我县社会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提升群众满意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辅警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学历要求:勤务类辅警需具有高中、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类辅警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要求: 18至35周岁以下。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7.退役士兵及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全日制警院毕业生公安专业报考勤务辅警的参加面试,免笔试、体能测试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8.要求常住户籍为田林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国家安全活动的;
8.曾经录用为辅警而辞职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50名辅警(其中文职辅警31名,勤务辅警19名),具体招聘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
按照公布选聘方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方案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公布方案(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招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本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此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复印件、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和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5月7日
2.体能测试地点:暂定田林县三小体育场
3.体能测试内容:体能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纵跳摸高(男子组≥265厘米,女子组≥230厘米)。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内容范围:写作。笔试试题委托上级考试部门命题。
1.笔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
2.笔试地点:待定
3.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满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
2.面试地点:待定
3.参加面试考生:进入面试人员为确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要求的人员。
4.面试形式: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着重考察入围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分数。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5月19日。
2.体检地点:田林县人民医院
3.体检要求: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
(3)由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市级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以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八)考核
考核时间:待定。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进行有效考察,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录用。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田林县政府网,公共场所分别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 暂缓聘用 ,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按现行工资标准发放,同时享受年底同类人员绩效奖金。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二)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含2个月试用期)满后,思想表现,业务能力达到用人单位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纪律与监督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笔试、面试命题由县人社局委托上级部门统一命题。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五)选聘过程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776-7212311(人社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田林县公安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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