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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招聘118人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5-13 12: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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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工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王船山故里——衡阳市,是全国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高校,是湖南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占地14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8000余人。在职教职工1200余人,有一批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等荣誉的高水平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6个;招聘计划118名,专业技术岗位计划118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ni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及招聘各环节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工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www.hnit.edu.cn/xzjg/rsc/)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A类岗位:2020年5月21日--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B类岗位:2020年5月21日--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人事处人事科(教学大楼1005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邮箱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gxyrsc@126.com。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邮箱报名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人事处人事科(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教学大楼1005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5月20日(含)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所学专业以教育部2011年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为准。


  B类岗位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在湖南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A类岗位:


  1.开考比例:此类岗位招聘为博士研究生,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核: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并采取百分制进行评分。


  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B类岗位: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实验教师(B1-B17):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


  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授课内容由应聘者自行选择,但必须与应聘岗位学科、专业相关,总分100分。


  面试:面试采取“岗位认知、评委提问、应聘人员作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及岗位的适配程度等,总分100分。


  (2)辅导员、财务处专技岗(B18-B20):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笔试:B18-B20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知识、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岗位认知、评委提问、应聘人员作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及岗位的适配程度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试讲、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B1-B17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18-B20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需要复查的检查项目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3452013(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4—3452056(学校监察处)


  附件:1.湖南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湖南工学院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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