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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27 10: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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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资国企改革和国企党建相关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决策咨询,国有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国资智库平台建设等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研究专员(专技岗位)3名,会计(专技岗位)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研究专员岗位


  1、工作职责:开展国资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国资经济运行分析和国企党建以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专项研究,落实推进市国资委研究课题的立项、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2、任职条件


  (1)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2)熟悉国资管理、产业布局、企业管理等研究领域,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撰写较高水平研究报告的能力,具有经济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先;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二)会计岗位


  1、工作职责:制订并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中心年度预决算和资金的调配、核算、审计;做好中心各类项目的预算评估、成本核算和控制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具有会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加邮寄确认的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应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学术论文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jyi@gzw.sh.gov.cn邮箱。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1901室,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人事部,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核。


  3、考核


  由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开展。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实际,也可安排进行必要的专业测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体格检查


  根据对参加考核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璇


  邮箱:hjyi@gzw.sh.gov.cn


  联系电话:23117507


  监督电话:32115804


  附件: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xlsx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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