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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 黔西南州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经州水务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黔西南州水务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事科,负责考务日常工作。疫情防控: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黔西南州水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
二、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供水排水技术服务站2名,具体职位详见《黔西南州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7年6月30日(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后,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0:00-7月5日24: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州水务局人事科邮箱:qxnzswjrsk@126.com。联系电话:0859-3223327。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版PDF文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3.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聘用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5.《黔西南州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word版文件及扫描PDF版文件各一份(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6.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
7.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黔西南州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附件3)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资格审查意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7月8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由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0日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报名费转至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 号:240 909 010 920 008 4247
开户行:工行兴义市城区支行请务必备注款项来源:XXX(考生姓名)报考州水务局报名费。
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交款成功后,请在交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交款凭证发州水务局人事科邮箱备查:qxnzswjrsk@126.com。 原则上按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准考证》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在“黔西南州水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swj_5135186/bmxxgkml_5135189/)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加分证明材料、交款凭证纸质版。
(四)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至2020年7月1日由在黔西南州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在服务单位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加2分。5.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五)加分确认及审查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将证明材料扫描版PDF件同报名材料一并发州水务局人事科邮箱:qxnzswjrsk@126.com。未提交加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黔西南州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面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5.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居民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黔西南州水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考试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后折算出综合得分。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水务业务知识和脱贫攻坚知识,总分15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50%+面试成绩×5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黔西南州水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实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州水务局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考察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水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州水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或擅自脱产学习。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黔西南州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由黔西南州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4975
监督电话:0859-3223673(州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
黔西南州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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