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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发〔2016〕)、《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其中管理类岗位69名,专业技术类岗位3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公开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6月24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6月24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3)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2020年8月31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止2020年8月31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苏仙区在编工作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投递报名方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
(1)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200元。未及时缴费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缴纳考务费,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郴州市苏仙区财政局专户进行转账缴纳,不能以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缴费成功后,请考生截图保存或回执单拍照保存,并在图片上备注考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账号名称:郴州市苏仙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账号:1864490104000039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支行。
特别提示:
缴费截图或银行回执单是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依据之一。
(2)缴费成功后请下载《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收集表》(附件2),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将填写完整的电子表格、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彩色蓝底,大于215*300像素,jpg格式,20KB以下,图像清晰,翻拍无效)和缴费截图或回执单拍照图片重命名为“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再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783949264@qq.com)。邮件发送主题统一为“考生姓名+苏仙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不按要求发送照片、缴费图片及填报个人信息的,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参加考试。邮件发送成功后,请与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电话确认。
确认电话:0735-2890097/0735-8885862;确认时间:6月29日至7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资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至7月7日下午17:00。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考试报名时间以收件邮箱接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邮件时间为准,7月7日下午17:00停止接收邮件,逾期送达邮件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3.领取准考证及缴费发票。
①时间。2020年7月29日- 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地点。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苏仙区行政中心10楼1025室)。市内乘22路、105路到苏仙区行政中心站下车即到;市内乘59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③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身份证、缴费截图或银行回执单、健康码和最近14天行程码。如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健康码、最近14天行程码以及报考人的缴费截图或银行回执单和委托书。
特别提示: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防控要求, 2020年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取准考证时有关要求如下:
①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
②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考生,不得领取准考证。
③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需上报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部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适时另安排体检。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邮件发送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同一报考人员的报考邮件只接收一次,对于同一报考人员的重复邮件以最早送达指定邮箱时间的为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邮件发送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报考单位的咨询电话(附件1)。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考试全体有效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才能入围面试。
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硕士研究生)的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后,该岗位计划变更为面向社会招聘,其他条件不变。岗位变更的公告于7月9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变更的岗位网上报名时间:7月9日上午10:00至7月10日下午17:00。
取消招聘岗位将于7月14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6日16:00前前往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者电话联系(0735-2890097)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以缴费截图或银行回执单退回考务费放弃本次考试。逾期不再办理改报、退费。7月17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星期天)上午9:00—11:30,15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位置以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中旬在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排名1:2比例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的《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并手写签名 1份,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络报名同版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20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
(4)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截止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同意报告证明的在编人员,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5)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根据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防控要求,对2020年苏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①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
②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考生,不得领取准考证。
③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需上报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部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适时另安排体检。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经苏仙区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由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面试形式。面试形式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苏仙区融媒体中心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5.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将在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6: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均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择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的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所有考生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岗等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1.考务与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35—2890097。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电话见附件1。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358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的咨询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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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收集表.xls
2020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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