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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县特岗教师招聘70人公告

来源:瓮安县人民政府     2020-06-29 18: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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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瓮安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社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办发〔202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全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7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56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4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瓮安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我县“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和州教育局《关于调整上报2020年“特岗计划”岗位学科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县每个学段拿出1个岗位设为综合学科(即初中1个、小学1个、幼儿园1个),定向招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贵州省瓮安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本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规定,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范围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具体报考学科对应专业按《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各学段各学科对应专业范围》(详见附件2)规定执行。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贵州省瓮安县户籍或生源地为贵州省瓮安县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件1)。报考时,小学、初中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 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规定,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范围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专业不受方向限制)。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幼儿园综合学科岗位限定贵州省瓮安县户籍或生源地为贵州省瓮安县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件1)。但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专业不受方向限制。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教育”微信公众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级教育部门网站平台以及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gan.gov.cn/)和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方案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县教育局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州教育局。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瓮安三小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我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环节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报考综合学科的考生须提供瓮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瓮安县生态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以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或瓮安县招生考试中心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


  (7)其他本方案要求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笔试


  县教育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连同我县的考务工作安排于2020年7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政治部审核同意后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由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教育”公众号、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gan.gov.cn/)和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按我县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gan.gov.cn/)和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按1.5: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gan.gov.cn/)和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到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按照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职位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起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设岗学校)。各设岗学校详见附件3。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县相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六、政策保障


  (一)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教育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收到材料后,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二)县教育局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要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教育局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学校所在地。


  (六)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察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州教育局唯一官方公众号“黔南教育”(微信号:qnjywx)门户网站、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gan.gov.cn/)和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咨询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黔南州教育局:0854-8232870、8280305


  瓮安县教育局:0854-2778567、2778885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683 15178****959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局纪工委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县教育局纪工委电话:0854-2778333


  本方案由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瓮安县2020年特岗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各学段各学科对应专业范围


  3.瓮安县2020年特岗计划设岗学校学科安排表


  瓮安县2020年特岗招聘实施方案 - 附件.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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