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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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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学历、专业
1.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结业证、肄业证报考?
不可以。
2.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军队院校、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形式毕业生,在2020年7月13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报考人员在查阅职位学历要求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若职位学历要求为“统招***及以上”,则报考人员学历层次不低于“统招***”要求即可。例如:学历要求为“统招大专及以上”,则统招大专、本科(无论是否统招)、研究生(无论是否统招)等学历层次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
若职位学历要求为“***及以上”,则报考人员学历层次不低于“***”要求即可。例如: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大专(无论是否统招)、本科(无论是否统招)、研究生(无论是否统招)学历层次的报考人员均可以报考。
若职位学历要求为“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我省技师院校高级工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具有高级工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则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我省技师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具有高级工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三项条件中只要符合一项即可报考。
招考职位中另有要求的,以职位设置的具体条件为准。
4.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职位专业要求?
招考职位对专业的要求,是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指导目录》设置的。报考人员可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并参考报名。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一级目录”包含“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下设具体专业。
本次考试所设专业,包含“二级目录”(4位代码)和具体专业(6位代码),不包含“一级目录”。如果职位同时限制 “二级目录”和具体专业,则所限定的“二级目录”和具体专业均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只限制了 “二级目录”,则该“二级目录”下的所有专业均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只限制了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定的具体专业符合职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职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从属“二级目录”,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职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二级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二级目录”报名。
报考人员要如实选择或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为准。
5.双学位人员是否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进行报考?
职位条件中标注“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的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职位条件中标注“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的则不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6.专业资格与学历是如何对应的?
招考职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所设的学历条件相互匹配。报考人员可以使用已经获得的任意学历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但报考人员报考某职位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应不低于该职位设置的学历条件。例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法学的职位,同时拥有非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和法学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该职位。
7.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截止时间是什么?
2020年12月31日。
二、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1.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①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③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⑤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⑥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⑦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起始月份应晚于毕业时间,在读期间内的工作即使签订过劳动合同,也只属于社会实践,不计算为基层经历时间。
2.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可累加连续计算),截止到2020年7月工作满24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
3.基层工作经历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①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正式录(聘)用(劳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基层工作经历。
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凭协议和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③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工作协议和单位证明基层工作经历。
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基层工作经历。
⑤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证明等)证明基层工作经历。
⑥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证明基层工作经历。
⑦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各级劳动部门签章同意的《灵活就业登记表》证明基层工作经历。
4.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不计入。
三、关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18年、2019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
2.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3.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身份如何认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要根据招考部门要求提供其它佐证材料: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需提供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需提供吉林省特岗教师聘任合同书原件、复印件,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
③“三支一扶计划”的,需提供合同、考核合格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需提供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XX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志愿者,需提供合同、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⑥“社区大学生助理”项目志愿者,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⑦在我省入伍且服役期已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资格认证参见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认证。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已经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是否可以报考定向职位?
按照不可重复得利原则,不可以报考。例如:报考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并已被聘用的人员不可以报考。
五、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如何界定和确认?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吉林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及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服现役期满且取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确认的证明材料包括:入伍地武装部门出具的证明(含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出现役时间)、退出现役证(复员证)。
2.直招士官是否可以报考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
直招士官应当至少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低服役年限后可以报考。
3.大学生士兵转为士官后服役期满退役的,是否可以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
可以。
六、关于村(社区)干部
1.报考录用优秀村(社区)干部需满足什么条件?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20年7月,正职任职满2年、副职任职满3年或正、副职任职累计满3年,且经乡镇(街道)党委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在本县(市、区)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职位,以及辖村街道的招录优秀社区干部职位。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按具体职位要求报考本县(市、区)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
2.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如何报考?
街道下辖村、乡镇下辖社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或录用优秀社区干部职位,具体报考哪类职位由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可咨询当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
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招考职位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办)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关于不得报考和不得录用的情形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④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⑤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如何理解?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3.在考察中,考察对象有哪些情形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①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吸毒、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②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③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九、其他问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如何理解?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脱产就读且在2020年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目前,国家建立了规范的公开遴选制度,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参照国家做法,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截至2020年7月13日仍在试用期内的上述人员)招考。
3.对于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如何掌握?
若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则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均可报考;若职位备注要求为中共正式党员,则预备党员不可以报考。
4.对于限定户籍的职位,户籍地有何具体要求?
户籍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在2020年7月13日(含)前,本人户籍必须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报考限户籍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5.职位要求各类证书的,时间节点和佐证材料如何掌握?
招考职位要求的某项资格证书,须在2020年7月13日(含)前取得。资格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可以将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6.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2020年吉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涉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十、关于《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2020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并由吉林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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