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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 中共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为充实州直属机关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经州直属机关工委委员会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2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直机关工委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聘职位
01职位:州直属机关党员服务中心事业管理人员2名(九级管理岗及以下,详见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经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截止2020年1月 1日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且有在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半年以上经历;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7.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18点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xn3222421@163.com。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1.毕业证书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4.《州直机关工委2020年考聘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6.近期正装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州直机关工委2020年考聘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中共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原则上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降低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计算后折算出综合得分。
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机关党建业务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成绩达不到1:3比例的,按1:2比例进行面试,但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黔西南州直机关党建网(http://rd.qxn.gov.cn/Orgs/zjggw.html)。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根据考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州直机关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不予调动。
九、公示和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二)凡经州直机关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州直机关工委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本次公开考聘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直机关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3329692677(州纪委监委派驻州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员),13985953836(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咨询电话:0859-3222421(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附件:
中共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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