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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0年遂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职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20年7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985/211重点大学毕业生和现服务遂昌的大学生志愿者,户籍不限。
3.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0年7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5.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6. 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 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7月23日至2002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5.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0 年7月23日9:00-7月25日17: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com)报名。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 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7: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及时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 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9:00-8月7日24:00登入浙江人事考试(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未达到50分者,不能入围面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0:30。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健康申报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面向退役士兵岗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资格复审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丽水)。“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健康申报表》(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
五、相关事项说明
1.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遂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5: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交给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5.考生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6.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次招聘计划表中涉及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 年7月23日。
特别提示:
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和考生报名专业审查主要参照《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目录》列举不详细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进行设置。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和电话: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8520347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监督单位和电话:中共遂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遂昌县监察委员会 0578-8528179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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