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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简章
为加强赛里木湖景区社会面管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二)报考条件
1.限男性,户籍、族别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06月12日至2002年06月12日);
6.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0909-7611757。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07月12日至招满为止(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办公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附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4.复转军人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复员转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并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1.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男生1500米、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
2.体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体能测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体能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面试
1.体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事宜,于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网公布。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能测试准考证》,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一律采用汉语答题,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通过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网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三项体能测试科目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到二级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从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应如实填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受政审。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根据学历缴纳900-1200元/月)
(二)月实发工资:本科学历3900元/月,大专学历3700元/月,高中学历3600元/月。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发放冬季采暖补贴1274元/年、绩效奖励根据单位考核定等12000-15000元/年、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2000元)
(三)提供食宿。
四、监督及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五、政策解释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简章》由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
董警官18892928058
办公室0909-7611757
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
2020年7月12日
编审:郭敬轩
附件【_2020072012390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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