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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 祁东县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高中教师和招聘高(职)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优秀高中教师和招聘高(职)中教师、幼儿园教师一批。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引进、招聘计划
本次引进优秀高中教师14名、招聘高(职)中教师91名和幼儿教师30名。其中68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引进、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祁东县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高中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祁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2)、《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3)。
(注: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二)岗位其他要求
1.引进优秀高中教师条件:①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且具有相应学科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②“双一流建设”师范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招聘高(职)中教师条件:①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报考汽车营销岗位的须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且具有相应学科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①具有全日制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前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在35周岁以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报考高(职)中教师、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考试再考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社会人员具备2020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正式聘用时必须提供相应学科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留级处理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本县的在编教师和未入编的特岗教师。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四、公开引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qdxweb/index.aspx)、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至19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祁东新闻网,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8:00-8月22日18:00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2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提交报考申请,填写《祁东县2020年公开引进和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
(2)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相关附件,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祁东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34-6259026)。
(3)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网上确认时间同步,即为2020年8月20日8:00至8月22日18:00。此次招聘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23日8:00至8月25日8:00期间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考试方式区分:引进优秀高中教师岗位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招聘高中学校教师和职业中专文化课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采用“试教+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对象:报考招聘高中学校教师和职业中专文化课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4.笔试内容:报考高中学校教师和职业中专文化课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高中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5.笔试时间8月25日;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查询笔试成绩。本次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试教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将在“祁东县新闻网”进行公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普通全日制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祁东县2020年公开引进和招聘教师报名表等,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6)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试教
①试教对象:报考引进优秀高中教师及招聘高(职)中教师岗位的考生。
②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③报考引进优秀高中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试教。
报考招聘高中学校教师和职业中专文化课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试教,如招聘岗位试教对象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2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只招一人的,不再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④试教时长10分钟,备课30分钟,试教内容由专家根据招聘岗位相应学科、学段教材随机抽取,相同学科相同学段为同一题本。
2.技能测试
①技能测试对象: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技能测试。
②技能测试与试教同日进行。
③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10-30分钟(根据各岗位技能要求,由专家确定具体测试时长)。
④为确保招聘教师的质量,技能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对象。如实际参加技能测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同样不得低于75分。
如实际参加试教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试教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试教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试教分数作为参照成绩的则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1.引进优秀高中教师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2.招聘高中学校教师和职业中专文化课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3.招聘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综合成绩=试教50%+技能测试50%;4.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祁东县新闻网”公示。
(八)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入围末名次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采取增加一次试教方式,确定成绩排序。其中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试教+技能测试),如入围末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限1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不再替补。
(十)公示
1.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最低服务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属专业技术人员的最终聘用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由祁东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违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处理。
(三)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0734-6264225(祁东县纪委)
0734-6264961(祁东县委组织部)
0734-6286110(祁东县人社局)
七、本公告由祁东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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