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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 新疆社会科学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经我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岗位介绍
1.新疆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经济学诸学科中与新疆区域经济发展相关的基础理论以及自治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所提出的理论性、政策性问题,为自治区党政机关及经济工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2.新疆社会科学院杂志社《西域研究》编辑部:编辑、出版、发行《西域研究》杂志。
三、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有效时间为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11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2日后出生。
7.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完全符合应聘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综合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附件2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打包后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xjskyzp@163.com邮箱。
5.专业参考范围:应聘考生请参照《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
6.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资格审查
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公布。
七、综合考核
新疆社会科学院组建考核组以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和社会实践经验、协调沟通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等。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综合考核相关事宜及成绩均在新疆哲学社会科网(http://www.xjass.cn)上公布。
八、体检
1.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新疆社会科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新疆社会科学院根据同一岗位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另选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结果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公布。
九、考察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原单位、所在社区出具的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现居住地居住期间的有关鉴定意见,并加盖毕业院校、原单位、所在社区公章。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新疆社会科学院根据同一岗位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3.考察内容及结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负责审定。
十、公示
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招聘监督
新疆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监督人:王晓梅
监督电话:0991-3837638
十三、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进行公告。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公告、提示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3663585 13199839294 15299152252
附件:
1.《新疆社会科学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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