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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部分县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部分县直、乡镇(街道)2020年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承德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和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0名,其中县直部门招聘30名,乡镇招聘1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部分县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及公告, 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本公告所指的考生具有滦平县户籍,指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为滦平,或配偶、父母(任一方)户籍为滦平县(不含行政区划已划出的区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engde.gov.cn/)、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http://ksbm.lpzhrs.cn/)和滦平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时间会同市直和其他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同步,每名考生在滦平县或承德市市直、其他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ksbm.lpzhrs.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8:30至2020年9月25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8:30至2020年9月25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务必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政审考察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依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本公告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的进入面试考生中的最低分数确定。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各100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组织: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控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确保考试安全进行。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资格复审: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以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户口本、报到证、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为滦平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户籍为滦平县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父母(任一方)户籍为滦平县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户口本。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以网站发布的面试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七)政审考察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录取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滦平县(不含行政区划已经划出的区域),并列人员中同时出现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父母户籍为滦平县情况的,按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父母户籍次序录取;②面试成绩高者;③面试成绩仍相同者,烈士子女或配偶;④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考生录取年度录取批次的先后顺序选择录用,仍相同的,“985”院校、“211”院校优先录用);⑤工作经历较长者。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
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八)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经县人社局审批后,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被聘用人员结合本人报考岗位,按考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经审批后,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滦平县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滦平县人事考试网(http://ksbm.lpzhrs.cn/)(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打印面试通知单):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0314-8581227(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打印面试通知单等操作咨询)
0314-8584227(政策咨询)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滦平县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六、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①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②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③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④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⑤ 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⑥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1:《滦平县部分县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联系电话:0314-8581227
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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