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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武汉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48人公告

来源:武汉组工网     2020-09-25 14: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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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共148个计划,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武汉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武汉市市级机关设在区的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武汉市的处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街道(乡镇)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过。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机关(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在现单位的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起计算。因机构改革转隶到现工作单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区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具有2年街道(乡镇)或村实际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除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报考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2020年度参加过各级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考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公开遴选机关(以下简称“遴选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任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9:00至9月29日16: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仔细阅读遴选公告,下载打印《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区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还需由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报考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阅读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报考人员选定职位后,将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人像清晰,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5K-5M)和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内容清晰,JPG格式,大小控制在300K-1M)上传报名系统。


  选调生职位仅面向我市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9月29日16:00后,所有报考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9月27日至28日,每天下午17:00,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将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调剂。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及调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


  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对报考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当天须完成所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信息、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反馈需要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完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可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于专业性较强、急需紧缺的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遴选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计划。核减或取消计划的职位在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武汉组工网公布。


  报名截止后,所报考职位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9月30日12: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改报期间,遴选机关及时对改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设立咨询电话,回答报考人员有关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向遴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遴选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将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2020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8日9: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报考市委政研室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其他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行分类测试。笔试测评类别分为文秘A类、文秘B类、管理类、执法类等,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研究确定,并在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武汉组工网统一发布。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于10月下旬登录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武汉组工网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及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复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机关。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各遴选机关集中对报考本单位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市委组织部商遴选机关核减或取消计划。


  (三)面试


  市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武汉组工网统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并在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武汉组工网统一发布人员名单。


  公开遴选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遴选机关组织报考人员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试用人员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试用人员。


  七、公示


  遴选机关对拟试用人员,分别在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武汉组工网、遴选机关和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八、试用与任职


  公开遴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人员须在接到试用通知后一周内到遴选机关报到。试用期为3—6个月,同一遴选机关的试用人员的试用期时间应保持一致。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遴选机关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职位计划和考核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


  报考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九、公开遴选纪律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职位设置、报考条件、报名审核等情况,请咨询各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82639495。


  附件1-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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