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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运城市委组织部、运城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0〕26号)《运城市委组织部、运城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17〕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突出高学历人才、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我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中共党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09月25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报考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服务期、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以2020年09月25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如下:
注: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发布招聘公告
由工作组制定公开招聘公告,并在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运城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院纪委全程监督。
(1)报名: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2020年10月2日9:00-10月6日18:00期间登陆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zp.ychlxy.com),注册用户,填写《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
①务必保证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白底证件照;
②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③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④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8日18:00前将考务费汇入运城护理职业学院账户0511034429200272912,开户银行为工行运城解放路支行。汇款时标明报考岗位及姓名,保留缴费依据以备资格复审查验。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4)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综合楼组织人事处(815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5)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对应岗位。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招聘岗位笔试之前公告。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在考前三天登录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zp.ychlxy.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3.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科目一》+《科目二》,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教育心理学 、教育学、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2)资格复审
在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运城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存放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材料(明确入党时间)。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满分为100分。
专职思政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试讲应聘岗位课程内容,每位应聘者试讲时间为20分钟,需提供教案等资料。
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答辩时间为10分钟。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实施,院纪委全程监督。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在原公告网上公告,必须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统一到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运城人事考试网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6.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核发《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2.我院在收到《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4.签订聘用合同后由我院持《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5.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我院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将公开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运城市教育局,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学院人事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行试用制度。
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咨询与监督
运城人事考试网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
人事处:0359-2510011 2510013
监督电话:
监察室:0359-251001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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