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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贵阳市2020年招录公务员和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贵阳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20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会议中心四楼401会议室(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98号,金阳大酒店旁,见附件8)
二、资格复审对象
(一)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公务员职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1.公务员职位150分;
2.人民警察职位:135分。
(二)选调生职位
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3:1以内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附件3的顺序和内容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一)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贵阳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贵州省2020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以下统称《报名信息表》)2份。第1份报名信息表上应在承诺栏签字,在线打印的信息表具有条形码标识。《贵州省2020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反面须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简称“引导办”)审查盖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外省户籍考生户口簿中如未显示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不用提供户口簿。
3.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4.2020届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说明该考生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承诺书示例见附件5)。
5.须持与笔试报名时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第一张《报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贴时请用固体胶)。
6.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就职的公职人员考生)和定向委培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工作在区<市、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市、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意见表<附件4>,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意见表,同意报考意见表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考生为在职公务员的,须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注明招录年度(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的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并提供办理录用时省级或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下发的录用文件或录用审批表。
7.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公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职位要求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9.报考定向招录“五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由选派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户籍或生源为贵州的证明材料。
11.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证明示例见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进行计算(指在不同单位工作时间可累积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
12.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2020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承诺书示例见附件5)。
13.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须向资格复审工作人员作出相应说明。
14.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020届毕业生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
15.在资格复审中,需由考生提供以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的其他材料。
(二)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考生,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
2.非中共党员考生,须提供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类其中一项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的,须提供其中一项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内考核情况和《招考简章》选调条件第8条中所规定的内容。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选调生无需提供以上1、2所要求资料。
四、审核及递补
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以下规则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选调生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事宜
(一)全市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录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并书面签署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7)。
(四)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为提高资格复审审核效率,确保资格复审审核顺利进行,请考生提前查看资格复审地点位置和审核窗口。
(六)为进一步严肃考规考纪,贵阳市公务员招录要求面试中考生应携带载有本人指纹采集芯片的二代身份证参考验证身份,如未换领采集指纹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及时前往公安机关采集指纹换领身份证。
(七)《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自行打印。
(八)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阳市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资格复审对象进入审核场地前需测量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体温在37.3度以上或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资格复审对象不得进入审核场地,应由他人代审。
咨询电话:
0851-87988909(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监督电话:
0851-86981326(中共贵阳市纪委贵阳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1.贵阳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贵州省2020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贵阳市职位);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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