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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娄底市娄星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娄星区区直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纪委派驻组织系统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相关材料认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0个,招聘计划38名(详见附件1)。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娄星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详细地址:金星南路与长青西街交汇处和顺嘉苑3栋,娄底四中对面)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③《2020年娄底市娄星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④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M类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以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笔试准考证:2020年10月29日-30日(截止下午5:30),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领取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逾期未领责任自负。
笔试内容:A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各占50%;其他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4.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开考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面试现场公布。
5.综合成绩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者,不予递补。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同时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
考察合格对象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人事档案,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到原单位办理解聘手续后,凭解聘合同证明书到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A、B、C三类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聘用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
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
进入报名和考试现场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二)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拟聘人员及时报到上报
拟聘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五)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8211709
附件:
2020年娄底市娄星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和条件表.xlsx
2020年娄底市娄星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娄底市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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