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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以下是公告具体内容: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辅助用工人员,共6人。
(二)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聘用制,由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650元;
3.转正工资待遇:参照沐川县公安辅警工资待遇执行。
4.工作时间标准工作制。
(三)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在县司法局领导下,协助开展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3.专业要求:法律、社区矫正、心理学专业优先;
4.户籍要求:具有沐川县户籍
5.年龄要求: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电脑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7.因工作性质特殊,较适合男性;
8.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9.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社工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沐川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鲁艳丽,联系电话:0833-4608570。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沐川县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1份;
(2)《诚信承诺书》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1份;
(6)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7)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1.笔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按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面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报名单位;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
(3)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监督。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应聘、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6名,经报名、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聘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在确定拟聘人员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八、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33-460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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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沐川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docx
2020年10月14日
原标题:沐川县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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