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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汶川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汶川县2020年第三次人事调配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考)调计划与岗位
按照工作需要、照顾困难(含团聚工程)两类情况设置选(考)调计划与岗位如下:
(一)工作需要10名,其中: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参公人员2名;公开考调教育类事业人员3名、卫生类事业人员3名;
(二)照顾困难(含团聚工程)18名,其中: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参公人员5名;公开考调教育类事业人员4名、卫生类事业人员4名;
(三)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汶川县2020年公开选(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表》。
三、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内符合公开选(考)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县(市)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4.县(市)或乡镇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需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职(岗)位表》;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报考工作需要职(岗)位特需紧缺人才经批准可放宽到47周岁以下);
7.具有与职(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岗)位表》;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10月19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4.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考)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汶川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10月19至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837-6220886。
(二)报名程序
1.选择职(岗)位。报考者登录汶川县门户网,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考调职(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汶川县门户网下载《汶川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盖有鲜章的《报考信息表》2份(双面打印,格式不得改动);
(2)毕业证、报考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报考照顾困难(含团聚工程)职(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是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由父母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身边确无子女照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二是其他特殊困难需照顾的,须提供病历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三是夫妻异地分居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报考者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分居五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职(岗)位调整
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汶川县2020年公开选(考)调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岗)位考调计划。职(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汶川县门户网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与实绩量化考核。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绩量化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绩量化考核×2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报考教育类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卫生类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卫生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考试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国情、省情、州情、县情等,各类人员分别加试公文写作、教育专业知识、卫生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2020年11月8日左右在汶川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考调职(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事业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面试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实绩量化考核
面试后,根据笔试折合成绩和面试折合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实绩量化考核人员。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考察采取查阅档案、群众测评、个别谈话、资历量化、走访了解、现场核实等方式,全面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四)优先聘用
各职(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教育、卫生职(岗)位人员按取得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笔试成绩,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依序优先聘用。公务员、参公职(岗)位人员按照学历、笔试成绩、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依序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汶川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六、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汶川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七、拟调人员确定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汶川县2020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八、公示
经审批同意调动的人员,在汶川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县纪委监委(电话:0837-6225489)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选(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6225489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考)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汶川县2020年公开选(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837—6220886、0837—6448627
附件1:汶川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职(岗)位信息表(工作需要)
附件2:汶川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考)调工作人员职(岗)位信息表(照顾困难)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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