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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广水市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全市城市社区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标准,注重能力素质;坚持尊重历史,注重平稳有序;坚持择优进入,注重群众满意;坚持公平公正,注重透明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以街道(镇)为单位确定定向招聘岗位及名额,其中:应山街道办事处56人、广水街道办事处12人、城郊街道办事处10人、武胜关镇2人。全市共计定向招聘80人。
三、招聘人员范围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应山街道办事处、广水街道办事处、城郊街道办事处、武胜关镇所辖纳入城市治理的社区按广党治理文[2020]2号文件已纳入考核的从事公共服务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员(社区“两委”成员除外)。
(二)定向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女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男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积极认真完成社区“两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5.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3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2、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在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涉“黄”、涉“毒”被治安处罚的;
7、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联审单位不同意的;
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出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于11月6日上午8:00至11月12日下午17:30之前,下载《广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报名表》,填写基本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后打印,到市民政局4楼402室基政股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申请无效。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1、《2020年广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聘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至今1至2年内)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有关社区治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其结果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时间11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广水市永阳学校(应山办事处迎宾大道应山府西南),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五)考核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结果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六)成绩汇总及公示
笔试和考核分别按60%和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并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街道(镇)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在各街道(镇)核定招聘的名额中,如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同时录取。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可以在广水市一医院、二医院或中医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完成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本次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八)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统筹安排到城市社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岗位责任和薪酬待遇等按照广办发〔2020〕3号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六、补充说明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
2、应聘人员应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作废。
4、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联系电话和人员如下:
市民政局报名咨询:0722-6238723;联系人:孙坤勇,手机13997852976。请在11月6日至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咨询。
6、未尽事宜由广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3、《广水市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广办发〔2020〕3号)
广水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5日
原标题:2020年广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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