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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浦委办发〔2019〕7号)、关于印发《浦江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浦委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名。其中浦阳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11名(岗位一)、仙华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4名(岗位二)、浦南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3名(岗位三)。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浦江户籍(报名之日止);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热心服务社区居民群众;
3.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东山路123号)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携带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二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共党员应提供所属党支部书面证明或入党志愿书。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准考证领取方式: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12月9日上午8:30-11:3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一门,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加分项认定:考生有加分项的,现场报名的同时由考生填写加分项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有关加分项的相关材料。报名结束后由审核单位汇总一并上报县城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407室),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定,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加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和退伍复员军人嘉奖(团、师、军)、三等功加分按提供的有效原件进行认定。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两者合计计分,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60%+面试成绩×40%。
如总成绩相同,具有党员身份的排名在前,同是党员或非党员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面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j.gov.cn)通知并保持报名所填通讯号码畅通。
七、体检、考察
对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街道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计小数)。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及递补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所在街道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存在党风廉政等问题的不予任用。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各街道分配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选岗方案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九、其他
1.办理聘用手续前遇放弃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招聘后半年内相应职位缺编的可在此次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3.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
4.疫情期间,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3),其他具体防疫措施由招考组织部门视情进一步开展,报考人员应根据要求配合执行。
5.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6.咨询电话:0579-84104267。
附件下载>>>
浦江县委组织部 浦江县民政局
浦江县人力社保局
2020年11月6日
原标题:2020年浦江县公开招聘部分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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