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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党建工作,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龙津镇社区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社区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2.具备岗位的任职条件;
3.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为18-35周岁,即:2002年10月30 日(含)以前、1985年10月30日以后(含)出生的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加入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理的;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单位在岗人员;
9.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在安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yi.gov.cn/)和安义县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镇政府三楼, 联系人:万金平、周玲,联系电话:0791-83422150)。
(3)报名所需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已婚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龙津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报名费50元。
2.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加笔试的方式,满分各为100分。
1.面试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20年11月26日。
(2)领取准考证的地点:龙津镇三楼大办公室。
(3)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形式:结构化面试(报名时告知面试题目)。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相应核减岗位数。
(6)分数公布与进入笔试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当通过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多于或等于3:1时,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通过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少于3:1时,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通过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2:1时,相应核减岗位数。
2.笔试
(1)参加人员: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
(2)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20年12月3日。
(3)领取准考证的地点:龙津镇三楼大办公室。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形式: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保管、运送、阅卷等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基层党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四)确定入闱人员
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名次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仍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量。
(五)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会同纪检、综治、卫健、人社等部门进行联审联查。
(六)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
2.考核标准暂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3.由招聘办公室对考生进行调查了解,考核结论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不良反映的要核实清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递补
当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超过36人时,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依次递补1次;当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少于或等于36人时,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能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龙津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填写《龙津镇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附件二)并报送民政局备案。由龙津镇研究分配聘用人员到具体社区上岗,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龙津镇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为2480元/月,其他待遇按照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如执行新的社区工作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龙津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原标题:龙津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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