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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以下是公告具体内容:
我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社会工作者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人员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选聘。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7日至2002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熟悉办公软件使用,愿意从事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通过西区社区换届选举进入社区“两委”工作或递补进入社区“两委”工作后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选聘程序和时间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社会工作者,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书面委托书,本人签字)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将照片贴在登记表上);填写《西区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登记表》2份(见附件)。
(2)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以街办通知为准,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五)考试
选聘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招考方式主要是笔试和面试。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考一门,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在对应试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言语表达等)、社区工作知识等。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及安排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考试职位个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街办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2)笔试成绩公布
以“笔试成绩×50%”确定考生进入面试成绩,按每个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街办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在对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3.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考生可以通过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岗位人数。确定人数后,本人需要出具二级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四、待遇标准
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6〕27号)文件要求执行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五、人员管理
社会工作者实行一年一聘。社会工作者聘期内由街道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对社区社会工作者实施日常管理。
社区社会工作者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3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遵守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在聘用期内,不愿或不能继续担任社区社会工作者的,社区社会工作者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街道,街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终止,15日内报区民政局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遴选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12-38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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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坪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9日
原标题: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社区社会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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