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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社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优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夯实基础服务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专职社区工作者16名,其中北岙街道15名,大门镇1名,具体要求如下: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2.具有洞头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加分条件
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总成绩加2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总成绩加 1分。
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项。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组织、参与进京赴省非正常信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6日17时。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13816040@qq.com,由区民政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3.报名材料:
(1)《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20年12月6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区民政局。
5.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社区工作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民政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情况出现的面试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加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六)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北岙街道岗位(岗位代码01),聘用时由入围考生按成绩高低选择社区(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加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岗后,由所在乡镇(街道)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薪酬待遇标准和管理按照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聘用人员应在三年聘用期内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报名咨询电话:0577-59386270
点击下载>>>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26日
原标题: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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