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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0年绥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 [20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实施“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2.考生须为葫芦岛市户籍(含县、市、区)。
3.考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须在1989年12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1989年12月9日,即截止报名起始日不满31周岁)。
4.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择业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考取教师资格,但是须签订“先上岗、后考证”承诺书(附件1);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经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起始前一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3.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4. 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50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指标分配表》(附件2)。
三、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
2.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工资福利待遇完全按照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待遇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金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绥中县教育局负责。请考生登录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ld.gov.cn)或葫芦岛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ld.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2020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只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1日。
(三)报名地点:绥中县教育局(地址:绥中县和平街6号)
(四)报名时,考生须携带下列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的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或2020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6.《2020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
7.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特岗计划”,需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8.考生“先上岗、后考证”承诺书(附件1);
9.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
10.准考证(附件5)。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现场报名,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同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小于1:2才能开考。
3.招聘岗位只有1个的,如果报名比例小于1:2则取消该学科招聘指标;招聘岗位大于1个的,如果报名比例小于2:1则减少此学科招聘指标,使之不低于1:2的比例。取消或减少的指标统筹调剂到其他学科;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4.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考生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政策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5.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要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签订本人《健康承诺书》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所报考学科的文化知识(小学语文、数学和特教岗位为小学语数知识),满分为100分(小学语文数学各100分,笔试总分合成百分制)。小学语文数学考试时间150分钟;其他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教学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具体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核(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则进行笔试加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由绥中县教育局进行考核。
体检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个人档案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因个人弃权和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七、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学校,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在确定工作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葫芦岛市教育局、人社局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在公示期间及以后时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
九、备案、签约
绥中县教育局组织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填写《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备案表》,并经市、县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十、信息发布和信息查询
(一)信息发布
1绥中县招聘计划、招聘公告、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由葫芦岛市人社局、葫芦岛市教育局、绥中县政府网站、绥中县教育局负责发布。
2.其他在实施“特岗计划”工作过程中需发布的信息(如:具体时间安排、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安排、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招聘过程须知等)由绥中县政府网站或“绥中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信息查询
在“特岗计划”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网络告之考生相关考试信息,相关信息在下列网站中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1.葫芦岛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ld.gov.cn);
2.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ld.gov.cn);
3.绥中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szx.hld.gov.cn);
4.“绥中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绥中县教育局人事科 0429-6123006
附件2: 《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3. 《2020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汇总表》
附件4:《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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