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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县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以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要求
招聘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26名。专业要求为会计类、计算机类、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类、经济类、文秘、秘书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遵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和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魏县户籍(或配偶、父母具有魏县户籍)。
5、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6日(含当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4、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修改。
报名地址: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310室)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6日--12月8日
上午8:30--下午17:30
(三)报名基本程序:
1、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不予受理。
2、报名前,考生需在魏县党政网下载《魏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小2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魏县党政网网址(http://www.wei.gov.cn/)
3、提交填好并打印所需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者可不提供)、户口本(配偶是魏县籍的需提供结婚证)等(留存原件及复印件,待招聘结束后原件退回);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红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5、其它证明材料。
6、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魏县党政网、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条件、考试等招聘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2020年12月5日--- 12月8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所提供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审查不合格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确定招聘人数与所报人数比例为1:2。
(四)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2、确定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入闱人员名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在魏县党政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在5分钟内进行答辩2道题目,面试满分为100分。
2、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资格复审
对于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委托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招录人员上岗后工资待遇不低于河北省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月,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适当上浮,从第二年起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再适当上浮。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魏县党政网发布,请考生关注魏县党政网,因未关注魏县党政网而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魏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310--3530046
监督举报电话:0310--3531202
附件:魏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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