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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沈阳市康平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省市公务员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沈阳市康平县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职位
本次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共35名,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沈阳市康平县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沈阳市域外已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和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沈阳市市外公务员调入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德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二)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五)选调人员应承诺调入后在我县至少服务3年,且服从组织安排和职级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入的;
(五)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因健康原因不宜转任的;
(九)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者尚在任职试用期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十)拟转任职位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依法依规办事。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7日8:30——2020年12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pzzbgwy@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沈阳市康平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均为正反面)。
(4)个人近三年工作实绩总结(1000字以内)、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名称+姓名+所在省市。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回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况,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选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素质等。
(三)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县(区)组织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调出的相关证明,同时提供本人一年内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审查结果合格后,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无法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将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考察组根据选调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进一步对报考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沈阳市康平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是康平县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沈阳市康平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沈阳市康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调单位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沈阳市康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87335339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附件1.2020年沈阳市康平县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信息表.xls
中共康平县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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