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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高速公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甘肃省兰州高速公路处按照属地、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属地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收费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发布招聘简章、统一网上报名、统一资格审核、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聘用、统一岗前培训的方式组织实施。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属地公开招聘498名聘用合同制收费人员,招聘户籍范围:
兰州市(兰州新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户籍;
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景泰县、靖远县)户籍;
定西市(安定区、临洮县)户籍;
武威市(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户籍。
以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交通运输事业,自愿从事公路收费运营工作;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200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至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4.持有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学历以学信网验证为准;
5.体貌端正,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
6.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7.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8.退伍军人、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被甘肃省高速公路系统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18:00至12月1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唯一网站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按以下程序报名:
(1)考生注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信息。
(3)上传照片。应聘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PNG、GIF格式,大小2M以内。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4)打印报名表。应聘人员填写好报名信息后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留存备用。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资格审查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省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资格审查时携带资料:
(1)《甘肃省兰州高速公路处收费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复印在同一页);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二)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9:00至24:00)登陆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3.成绩公示:考试阅卷结束后,考生考试成绩通过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公布。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在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发布);
2.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指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高速公路收费人员聘用和待遇
1.聘用合同制收费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标准执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和甘肃省高速公路局劳动用工及工资分配考核管理制度。
2.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六、工作地点
甘肃省兰州高速公路处所属收费运营单位,并服从单位调配。
七、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上述网站为唯一指定报名及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凡未通过上述途径参与招聘流程,造成相关个人损失的,责任自负。
甘肃省兰州高速公路处负责对相关招聘事宜作最终解释。
八、防疫要求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确保应聘人员的健康安全,在应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一)应聘人员若在资格审核及面试前14天内有境外或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须提供资格审核及面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聘人员为资格审核、笔试及面试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本人应事前联系咨询电话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三)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核区、笔试区及面试区应佩戴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甘肃健康码”。“甘肃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资格审核、笔试及面试。连续三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的安排。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若疫情防控部门有新要求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31-5682552 0931-5337184
监督电话:0931-5687889
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5182
原标题:甘肃省兰州高速公路处聘用合同制收费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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