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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发展对优秀教育人才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公开选聘高校教师16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理由
(一)采取选聘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学校谋求高质量发展,整体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素质的需求,是深入贯彻中央、省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的举措之一。
(二)目前学校正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谋划“专升本”,急需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我校在校生近7100人,是河北省在校生规模最大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已经形成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两大专业群,近期刚增加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正申请护理专业,选聘专业性强的优秀人才有利于学校专业和专业群的良性发展。
二.选聘原则、条件、方式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条件
选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任职资格、户籍等。
(5)《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5日。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如果其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选聘方式
1.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业绩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2.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者,直接进入考核阶段。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学校网站发布选聘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6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理论考试前复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s://www.bdyz.top:10006。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3日。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内容后按照报名流程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生必须按报名网页上的“提示说明”规范填写并上传报名表。
(4)考生于2020年12月24日12:00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初审通过后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现场复审,复审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公告、(附件1)岗位信息表、(附件5)业绩考核表等内容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各一份,同时提交从报名网站下载并已填写的(附件3)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审核后,原件由应聘人员带走。
有工作经历的,材料中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师德考核表》、《年度考核表》、保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2.复审时间:2020年12月25日9:00--15:00
复审地点: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地址:河北省涿州市光明路303号。
3.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其进入考试及后续选聘环节的资格。
复审通过后,根据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应聘者考核情况调整岗位数目,并在网站予以公布。
(三)笔试(2020年12月27日9:00--11:00)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综合素养,编制试卷、阅卷、成绩核算均委托第三方实行。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1)高等教育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基础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40%和20%。
(2)公共基础知识,其占笔试成绩的40%。
笔试内容主要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考试大纲(试行)》;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理论综合部分;招聘公务员、事业编考试常识部分。
2.笔试流程
(1)考生复审通过后,请于12月26日14:00之后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省健康绿码”、纸质《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考场。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照相以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
(3)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阅卷结束,及时公布理论考试成绩。
(四)面试(2020年12月27日13:00---18:00)
1.面试采取说课方式,主要考察选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说课内容需符合应聘者所学专业或应聘岗位,说课时间为10分钟(提前10分钟准备),满分100分,现场打分,赋分细则见(附件4)。面试打分、成绩核定全面委托第三方完成,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全部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五)业绩能力考核赋分
业绩能力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方式为学校选聘领导小组考察,考察要素、各要素权重等信息见(附件5)。
(六)成绩核算与查询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考核成绩三部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业绩考核成绩×20%。
应聘者成绩将及时上传至学校网站,应聘者可在12月28日12:00后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可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述,由学校选聘领导小组根据申述内容作出相应处理。
(七)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12月28日、29日。
(八)考核
考核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学校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和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1.依据各选聘岗位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3日(遇假期顺延)。
2.凡因以下原因空出的岗位将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的;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的原则。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问题咨询
考生在遇到报名资格咨询等问题以及有关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向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312-3651185。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6)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委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牢记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参加选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3.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学校会同涿州市防疫部门负责。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4.本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0312-3651191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2、3、4、5、6详见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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