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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和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省市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我省省直机关设在各市州及以下单位和中央机关设在我省各市州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等;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以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注明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0年12月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发布和组织方式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下同)为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遴选计划、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和进行。
三、报名流程和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8:30至12月30日14:30。
考生要仔细阅读《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具体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生报名时,要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50KB以下)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
身份证号、密码是报考人员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8:30至12月30日16:30。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核,考生应及时关注复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复核)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缴费确认
2020年12月28日8:30至12月30日16: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完毕。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2021年1月7日8:30至1月9日12:00,考生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截止后,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遴选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遴选计划。相关情况于2020年12月30日19时前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机会,改报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8:30至11:30。考生改报成功后须于12月31日14:30前重新缴费确认,未重新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原报名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系统自动按原支付渠道返还。
四、考试相关事项安排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设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政治理论素养与通用工作能力》,专业科目根据职位需求设定。
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60分,其中任一科目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70%+专业科目成绩×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1月9日,具体安排为:
公共科目 9:00—11:30
专业科目 13: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持2021年1月6日(含)以后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笔试当天,不能出具规定时间内本人在长春市内检测机构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2020年12月26日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每日记录。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含姓名)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
(3)笔试当天,“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姓名非绿色);或者“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6)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相关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面试
1.人选确定
按照遴选计划1:3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单位要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等有关证件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要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方式针对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与相关手续办理
(一)体检与考察
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体检。
按不高于2: 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考察,通过考察确定最终拟试用人选。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
(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在本人工作单位和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任用条件的,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不符合任用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宜
在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前,对报考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可视情况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通过本次遴选转任到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职位的人员,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交流到其他单位。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命题组、遴选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遴选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0年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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