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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号)文件精神,结合宾川县行政村(社区)服务岗位需求,经宾川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宾川县2020年计划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含城乡社区和行政村服务岗位,不属于在编人员,岗位设在城乡社区或村民委员会,由乡镇统一管理,按照每个行政村(社区)招聘1人的原则,共招聘90名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招聘具体岗位见宾川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岗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宾川县户籍或生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股。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宾川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填报打印1份并粘贴好照片。
2.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1寸蓝底彩色标准照)。
4.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含加分)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宾川县微人社公布。
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加5分;根据《大理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宾川县驻军军人随军家属笔试加5分;属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笔试加5分。报考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审查时予以确认,请报考人员在报考时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70%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选岗、岗位递补和调剂事宜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选岗人员。
1.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时,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人员优先选岗(“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的情形: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出现多人成绩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2.因考生放弃的,在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3.在报名时选择服从岗位调剂的考生,在报考岗位聘用人员已满且其他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所有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服从调剂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调剂顺序,由县人社局根据调剂顺序及全县空缺岗位统一组织集中调剂。报考岗位有空缺但放弃的人员不得调剂到其他空缺岗位。
4.选岗、递补和调剂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联系招聘事宜;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并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考察由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六)签订合同
1.根据相关规定,城乡社区服务岗位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的,当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2.用人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双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到县人社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按照属地参保的原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3.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待遇每人每月3200元(含五险缴费部分),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违纪违法问题,可向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云南健康码”,后续招聘环节均须持“云南健康码”进场(具体防疫须知见附件3)。
(四)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联系方式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股:0872-7147346
九、本公告由宾川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协调小组决定后组织实施。
点击下载>>>
宾川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
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原标题:宾川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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