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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因人员流动,根据院前急救工作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院前急救医师3名,救护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编制外院前急救医师3名,救护车驾驶员1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薪酬待遇与现有相关岗位人员待遇相同。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热爱院前急救事业,心理素质稳定,能够胜任院前急救工作。
5.院前急救医师岗位要求年龄3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院前救护车驾驶员岗位要求年龄38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1年12月31日后)的男士,初中及以上学历,B2及以上驾驶证,熟悉海口地区交通路线,必须具备驾驶员岗位的身体条件。
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南海网、自贸港人才网发布,公告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8日17:30,之后报名者无效。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招聘信息公告的网站,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简历登记表》填写后和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封面及内页)、执业资格证(封面及内页)、驾驶证(驾驶员岗位提供)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相关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hk120zhp@163.com邮箱。属在职人员的,需将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扫描一同发邮件。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实,并对报名登记表进行签字确认。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招聘信息公告的网站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简历登记表》填写并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驾驶证(驾驶员岗位提供)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相关证明等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在职人员的,需将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现场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0室。(现场报名为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公布中心网站并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1.院前急救医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其中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临床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选择题。原则上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可进行考试,如未达到1:3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内容: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等。如未达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救护车驾驶员岗位:考试分为驾驶技能考试、驾驶理论考试、面试三个部分。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其中按驾驶技能考试占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原则上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可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如未达到1:3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按驾驶技能考试和笔试占综合分的比例算出两项得分,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未达到1:3比例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视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拟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在中心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视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市卫健委备案。
2.公示。拟聘人选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方式
1.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由市120急救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3个月岗前培训协议,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中心将拟聘人选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1、严格执行本招聘工作方案;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3、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
5、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
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0室人事科,咨询和投诉电话:0898-36633808。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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